相关商业服务企业:
2008年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愉快的传统佳节,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商业零售企业及餐饮住宿等行业的供应管理工作,优化消费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千方百计满足消费需求。根据商务部和市商贸办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节日市场稳定
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是居民集中旅游、消费时期。做好食品安全和市场供应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商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确保市场稳定,消费安全,让广大群众过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节日。
二、精心组织,做好节日市场供应
各商业服务企业要周密部署,确保粮、油、肉、禽、蛋、菜、豆制品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要积极组织货源,引导消费,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努力提供质优价实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大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让广大消费者放心满意。同时,要加强安全生产和环境卫生管理,严格规范各项促销活动,制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三、公平交易,确保节日放心消费
各商业服务企业要实行明码标价,保证货真价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严格查处商业和服务企业以次充好、价格欺诈、虚假广告、服务“缩水”等不法经营行为,营造实实在在经营,明明白白消费,广大群众满意舒心的节日消费市场环境。各大型零售企业开展的促销活动按规定须在实施前五日内,将其明示的促销内容向县商贸三产局备案。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商业服务企业节日供应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四、做好统计,密切关注市场动态
各商业企业要做好节日期间生活必需品销量和价格统计工作,准确把握重要消费品的市场供求、价格变化情况,一旦发生市场异常波动,特别是猪肉发生供求矛盾,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货源,并及时上报。
各商业企业将有关春节市场粮、油、肉、副食品、生活必需品等货品储备情况,请于2008年1月23日前报我局。有关春节期间所在地区重点零售销售情况、商品市场运行情况、主要商品价格走势、客流情况以及与上年同期相比较的情况等分析材料,请各单位于2008年2月11日下午4时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县商贸三产局。
绍兴县商贸三产局
二00八年一月十一日
- 关于开展“影响柯桥•2007 十大现代服务业风云事件十大现代服务业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2007-12-11 8:32:52]
- 关于对现代服务业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2007-12-11 14:26:02]
- 关于摸排2008年绍兴县服务业建设计划的通知 [2007-12-18 15:26:43]
- 转发《绍兴市人民政府商贸办关于开展商贸服务企业四比竞赛活动的通知》的函 [2007-12-26 13:36:32]
- 转发《绍兴市人民政府商贸办关于开展商贸服务企业四比竞赛活动的通知》的函 [2007-12-26 13:40:04]
- 关于做好2008年春节期间市场供应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8-1-25 12:27:42]





